阳信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流动摊点使用液化气罐专项整治行动

03/08/2024 蒸汽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刘殿章 通讯员 吴宝芳 宋志伟 李天宇 赵英杰 滨州报道

  为加强全县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近日,阳信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流动摊点使用液化气罐专项整治行动。

  流动摊贩很多随车携带液化气罐,在城区人员密集的场所进行食品制作、加热和贩卖,存在极大的安全风险隐患。他们车内空间狭窄,衣服、毛巾、杂物随意放置,液化气罐离火源较近,皮管油渍斑斑,有些甚至使用违规充装、超期未检、报废或翻新的“黑气瓶”,无论是电动车的电路出现一些明显的异常问题,或是行车时出现激烈的碰撞,都可能会引起火灾,十分危险。面对这种情形,现场执法工作人员一方面对违规液化气罐进行严厉查处,另一方面现场对摊贩进行安全教育,逐步提升其安全意识。

  活动以来,阳信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36人次,出动车辆78辆次,依法取缔流动小吃摊点5处,暂扣煤气罐42只。下一步,阳信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加大对非法使用液化气罐的查处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为居民营造安全、宜居的生活环境。

  1、液化气罐术语叫液化石油气钢瓶,属于特定种类设备,每个钢瓶都需要定期到质监部门进行检测验证,合格后方可使用。而且,液化气罐瓶口处要有检验环和生产日期,超过15年不可以使用;使用的过程中,钢瓶绝不允许卧放或倒放,也不能在强烈的阳光下长时间曝晒和安置在火炉旁。

  2、滨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滨城管发[2021]18号)要求 “排查整治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安全风险隐患和重大隐患。落实属地管理,加大巡查执法工作力度,全面清理取缔使用瓶装液化气加工制作食品的占道或流动摊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