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不应当合法化流动摊贩?

02/27/2024 蒸汽

  这是首次从制度层面解决了摊贩合法性经营的问题,但此举能否直接破解他们与城管“天敌”式的矛盾有待观察。以往城管与小贩间的大量矛盾冲突表明,碍于小贩会造成经营场所的脏乱差,影响城市交通等因素,以街道整洁有序为工作目标的城管本能上有排斥小贩的职能冲动。即便是在这个看上去较为理想的新制度框架下,城管会不会因为承受着更高管理目标的重压,以集中管理,划定区域之名,变相压缩小贩的经营空间呢?

  其实,许多城市的管理者并非认识不到,一方面摊贩可以创造经济价值,缓解城市低收入群体以及进城务工人员的生活上的压力,另一方面摊贩与城管之间矛盾对立问题异常突出,绝大多数城市在释放摊贩经营空间问题上,不约而同地表现出相当谨慎的态度。究其根本,除了摊贩本身经营的合法性问题外,这背后至少有三个明显问题颇为棘手:首先,摊贩的无序经营的确可能对社会环境和交通秩序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放开政策会否导致大量农村富余人员涌入,导致城市负荷陡增?其次,流动摊贩对其它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合法经营者不对等的竞争经营方式,很可能会产生较大冲击,会否导致二者矛盾直接对立?第三,流动摊贩虽然给市民带来了一些方便,但其脏乱差形象也可能招致部分市民的反感。

  给摊贩合法性经营地位,有助于体现政策对低收入群体的关爱呵护,也有助于扩大社会就业容量。摊贩小本经营,利润十分有限。征求意见稿在明确摊贩经营合法性的同时也指出,“必须在指定或者允许的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一方面摊贩登记为无固定经营场所,另一方面却要在限定区域经营,至少从字面上看,这本身就存在逻辑上的矛盾,也体现政策制订者对摊贩的合法空间界定尚存犹疑。

  经营空间不仅仅决定摊贩利益,还是有效兼顾社会各方利益的根本所在。如果不加以约束,摊贩的无序化经营既可能为城市秩序带来较大压力,也可能对既有经营秩序产生冲击,比如导致马路经济爆棚,正规有序的门店经营倒退。从经营权利角度讲,笔者赞成给摊贩以合法经营地位,但同时也对一些摊贩给街头造成的无序与脏乱差现象表示反感。

  法律只能解决摊贩经营的可与不可问题,摊贩能否成为一个社会的正常经营生态,并不是一个单纯性的法律地位问题,还有必要加强与社会各方面的衔接磨合。也只有被社会成功接纳,摊贩才可能跳出权宜之计的经营尴尬,从长计议,甚至是积累资本,以此作为跳出底层的重要支撑。(陈凤霞)

  与城管做了多年的猫捉老鼠游戏后,流动商贩将有很大的可能性理直气壮地经营自己的小摊子,而不再躲躲闪闪。

  7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发布《个体工商户条例(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摊贩,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不包括经营场所。

  这就意味着,多年来以非法身份存在于城市大街小巷的流动商贩将很可能从此获得官方认可,得到那张合法的经营执照。

  消息一经报道,立刻引发了社会的关注。赞成的人说这是社会的进步,方便了市民,也能增加就业。反对的人说,这样一来,占道经营、市容脏乱差的问题将更加严重。

  全国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议执行会长兼秘书长罗亚蒙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正常采访时表示,最近将收集整理全国城管执法局长的意见。

  据了解,全国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由全国100多位城管执法局长自愿发起、自由参与,每年召开一次大会,由各有关城市轮流举办。

  “流动商贩合法化将是城市管理不能承受之重。”罗亚蒙说,如果真的要这么做,将会鼓励无固定场所的经营行为,城管的执法难度将显著增大,城市管理部门之间的矛盾将成倍增加。

  罗亚蒙和记者说,给流动商贩营业执照能减轻小商小贩的经营成本,在全球经济危机、国内就业压力增大的背景下有积极的意义,应该是一项权宜之计,暂行一段时间以后就废弃,而不应该写进条例,作为国家的基本法律来执行。

  “公共空间是属于全体公民的,不能让给某一特定的阶层、群体。如果允许流动商贩合法经营,城市的公共空间秩序将会陷入混乱,无法管理。”罗亚蒙说,这件事情要慎重,如果要这么做,也一定要限制条件,比如允许生活困难的家庭申领这样的营业执照,而不能面向所有的人。(本网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