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空调“错时”供暖居民受冻

12/09/2023 行业资讯

  业主早上离家去上班时,家里的中央空调启动送暖;下班回家,以及在周末、节假日最需温暖时,中央空调却停了。无奈之下只好自己加装空调、电锅炉等采暖设备,又得面临不小的电费支出。如果业主想停用中央空调改为全部自采暖,还得向物业公司缴纳3000余元的供暖费。这是家住西城区南滨河路27号院7号楼贵都国际中心业主面临的尴尬现状。业主呼吁物业公司正常供暖,但物业公司认为该栋大楼一直按商业管理,业主入住时也签字同意了,现状无法改变。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业主能享受正常供暖吗?记者赶赴现场调查。

  11月17日晚,寒气逼人。贵都国际中心业主王女士下班回到家中,只见父母和孩子穿着棉服蜷缩在床上的棉被里,家里的中央空调已没有一丝热气。“怎么不开电锅炉?”王女士问老人。“再用就3阶电价了,我寻思着等大家都回家了再开。”老人说。此时,王女士家墙上的室温计显示为16℃。“这还不是最低的,如果不开电锅炉补充采暖,明天早上室温还会再降。”王女士说。

  同王女士一样,在位于南滨河路27号院7号楼的贵都国际中心里,有数十位业主都在为供暖发愁。“我们都是上班族,早上离开家上班去了,中央空调送暖气了;下班刚进家门,暖气却停了。特别是周末和节假日,最盼温暖的时候,空调口冷冰冰的。这一冬天暖气供了个寂寞。”一位上班族业主说。“我家电费也马上要到第3阶,太贵了,冻得受不了再开自家空调吧。”“每年光中央空调取暖费得交3000多元,有邻居都停用中央空调了,可以省下来补自家电费支出吗?”“不用中央空调也得缴,有邻居装了电锅炉自采暖,也被物业收了空调费。”微信群里业主们议论着,盼物业公司能提供24小时供暖。

  贵都国际中心,透过开着的窗户,可看到不少业主加装了空调,以备中央空调停止运行后补充供暖。

  周身玻璃幕墙、高20层的贵都国际中心位于西二环西侧,临街而立,看上去像一栋商业大厦。“其实这栋楼除了底商外,楼上有300余住户,规划性质为住宅。最初销售时宣传能出租、开公司,所以物业也按照商业管理。”一位老业主告诉记者。

  根据业主指点,11月17日晚,记者进入大楼中间一个小转门,只见大厅内摆着一面广告牌,上面写着“大厦、底商招租”。广告牌另一侧还贴着一份“空调试水通知”,上书“11月6日上午9时开始,对楼内中央空调系统来进行上水试压测试”。落款为北京源屋曲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大楼分两个居住单元。右转进入A座,乘电梯上行,记者看到几乎每层都开设有会计师事务所、投资公司、公关公司等,除此以外就是住户。“很好辨认,开着的玻璃门、门前挂招牌的是公司,大门紧闭的是住户。”走廊内一位女士说。

  记者随机选择一户紧闭的大门敲门,一位老人身穿棉衣棉裤棉拖鞋前来开门。进入老人家中,只见客厅北侧窗下装着暖气片,连接着阳台上的电锅炉。不过暖气片是冰凉的,测温仪显示室温已下降至16℃。老人和记者说,每天中央空调一停,家里室温就开始下降,“如果不开电锅炉,次日早上会降到14℃。孩子不回家,我们也不舍得开电锅炉,电费太贵了。”

  随后,记者又来到B座陈女士家中。她家新装了电锅炉,锅炉体积较大,占了西侧一个小阳台。“你向下看,一眼都能看出不少住户家都加装了电锅炉。”

  一份由该小区业主与北京源屋曲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清晰记录着中央空调的开启时间:“冬季,11月15日至3月15日,夏季:5月15日至9月15日。7号楼设有中央空调系统,运行时间为8时30分至20时(不含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

  记者查看多份业主的电费账单发现,非供暖季时业主每月的用电量大致相同,但一到供暖季电费就猛增。一户业主家2022年11月电费为500余元,12月电费高达1400余元,“一到冬天,暖气是必须的。我平时都没怎么开电锅炉,就晚上开一会儿。稍微再用点就进3阶电价,电费太高了。”该位业主称。

  另一名业主和记者说:“因为烧电锅炉的原因,每年1月份就会达到3阶电价,此后全年的电费都会按照3阶电价算,导致即使不在供暖季,我家每月的电费也在五六百元,如果按照正常1阶交的线元。”该业主算账称,电费太高主要是因冬季供暖,“自己补充采暖每月电费支出1000多元,还得掏3000多元的中央空调费,一个供暖季得近万元。”业主们呼吁,既然住房性质为住宅,“对于电采暖用户,有关部门能否给予峰谷电价优惠?”

  针对业主提出延长中央空调供暖时间等问题,该社区物业公司一工作人员回应称:“大楼是中央空调统一供暖,延长供暖时间会产生更多费用,业主可能没办法负担整栋大楼的空调运行的成本。”

  对于有业主已经弃用中央空调,希望免收中央空调取暖费的建议,该工作人员称,物业自接受管理委托时,便被要求以商业管理,“这是规定,不用也得交。楼内有几百户业主,不能因一户或几户不用就不收空调费。”但该名工作人员表示,她会向上级汇报业主们的建议,“但问题解决的希望不大。”

  针对房屋性质,记者查阅了由业主提供的多本不动产权证书。产权证书显示,贵都国际中心坐落于南滨河路27号院7号楼,用途为“住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自2004年3月7日起至2074年3月6日止,为70年产权。在“权利其他状况”一栏中,显示该住宅房屋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总层数22层,地下2层,地上20层,竣工时间为2007年。

  业主们和记者说,该栋楼用途为住宅,“可落户,孩子也可上学。入住时,物业公司的确说了中央空调运行问题,但如果不签物业服务合同,物业公司就卡着不让入住,所以我们才被迫签订合同,我们大家都认为这供暖规定是霸王条款!”

  作为该小区开发商,北京华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负责这个的人说,该栋建筑进行商业管理属于“有约在先”,“买房时业主们已经签字,我们是根据合同供暖。”

  随后,记者将业主们遇到的问题,一一向北京市和西城区的住建、发改、规自以及电力公司等有关部门询问,但均未得到妥善解决方案。

  据12345市民服务热线提供给业主的一份来自北京市发改委的回复,电价管理权限在国家发展改革委,“依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的意见》,经区政府认定的城区煤改电分户自采暖用户,执行居民峰谷电价政策。其中,非供暖季统一执行平段电价0.4883元/千瓦时;供暖季(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平段电价相同,谷段电价为0.3元/千瓦时。自行安装改造为电采暖的居民用户,不执行居民峰谷电价。”

  针对贵都国际中心业主遇到的问题,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任晨光认为,贵都国际中心之所以出现供暖问题,很可能跟其早期开发商策划的楼宇用途与目的相关。现在业主能够最终靠召开业主大会,共同投票来决定供暖事项。

  任晨光说,该栋楼业主面临的问题,实际是社区物业管理问题。物业公司只是业主集体出钱购买的物业服务的提供方,如何供暖是属于业主共同管理的权利。该栋建筑产权证上的规划用途为住宅,一般认为,北京市住宅的供暖时间应按照《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如果物业公司或供暖公司因为楼宇的历史原因没有按照相关规定标准执行,业主能够最终靠召开业主大会的方式共同决定如何供暖。

  目前看来,该物业公司与业主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未约定服务期限,但这不意味着该物业公司为该栋建筑内的业主提供终身服务。《民法典》《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赋予业主权利,只要召开业主大会,就可以就是否重新招聘物业公司,或是否同物业公司重新确定服务合同进行讨论表决。这都是法律赋予业主的权利。“业主行使法定权利,可以投票共同决定中央空调的运行时间和运行方式。”

  针对有业主反映若不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就不能入住等问题,任晨光指出,业主可以就该条款提出异议,“如果业主按照正常途径购买了相关房产,物业公司就无权阻止业主入住,如果物业公司阻拦,业主有权起诉物业公司排除妨害。”

  业主早上离家去上班时,家里的中央空调启动送暖;下班回家,以及在周末、节假日最需温暖时,中央空调却停了。无奈之下只好自己加装空调、电锅炉等采暖设备,又得面临不小的电费支出。如果业主想停用中央空调改为全部自采暖,还得向物业公司缴纳3000余元的供暖费。这是家住西城区南滨河路27号院7号楼贵都国际中心业主面临的尴尬现状。业主呼吁物业公司正常供暖,但物业公司认为该栋大楼一直按商业管理,业主入住时也签字同意了,现状无法改变。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业主能享受正常供暖吗?记者赶赴现场调查。

  11月17日晚,寒气逼人。贵都国际中心业主王女士下班回到家中,只见父母和孩子穿着棉服蜷缩在床上的棉被里,家里的中央空调已没有一丝热气。“怎么不开电锅炉?”王女士问老人。“再用就3阶电价了,我寻思着等大家都回家了再开。”老人说。此时,王女士家墙上的室温计显示为16℃。“这还不是最低的,如果不开电锅炉补充采暖,明天早上室温还会再降。”王女士说。

  同王女士一样,在位于南滨河路27号院7号楼的贵都国际中心里,有数十位业主都在为供暖发愁。“我们都是上班族,早上离开家上班去了,中央空调送暖气了;下班刚进家门,暖气却停了。特别是周末和节假日,最盼温暖的时候,空调口冷冰冰的。这一冬天暖气供了个寂寞。”一位上班族业主说。“我家电费也马上要到第3阶,太贵了,冻得受不了再开自家空调吧。”“每年光中央空调取暖费得交3000多元,有邻居都停用中央空调了,可以省下来补自家电费支出吗?”“不用中央空调也得缴,有邻居装了电锅炉自采暖,也被物业收了空调费。”微信群里业主们议论着,盼物业公司能提供24小时供暖。

  贵都国际中心,透过开着的窗户,可看到不少业主加装了空调,以备中央空调停止运行后补充供暖。

  周身玻璃幕墙、高20层的贵都国际中心位于西二环西侧,临街而立,看上去像一栋商业大厦。“其实这栋楼除了底商外,楼上有300余住户,规划性质为住宅。最初销售时宣传能出租、开公司,所以物业也按照商业管理。”一位老业主告诉记者。

  根据业主指点,11月17日晚,记者进入大楼中间一个小转门,只见大厅内摆着一面广告牌,上面写着“大厦、底商招租”。广告牌另一侧还贴着一份“空调试水通知”,上书“11月6日上午9时开始,对楼内中央空调系统进行上水试压测试”。落款为北京源屋曲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大楼分两个居住单元。右转进入A座,乘电梯上行,记者看到几乎每层都开设有会计师事务所、投资公司、公关公司等,除此以外就是住户。“很好辨认,开着的玻璃门、门前挂招牌的是公司,大门紧闭的是住户。”走廊内一位女士说。

  记者随机选择一户紧闭的大门敲门,一位老人身穿棉衣棉裤棉拖鞋前来开门。进入老人家中,只见客厅北侧窗下装着暖气片,连接着阳台上的电锅炉。不过暖气片是冰凉的,测温仪显示室温已下降至16℃。老人告诉记者,每天中央空调一停,家里室温就开始下降,“如果不开电锅炉,次日早上会降到14℃。孩子不回家,我们也不舍得开电锅炉,电费太贵了。”

  随后,记者又来到B座陈女士家中。她家新装了电锅炉,锅炉体积较大,占了西侧一个小阳台。“你向下看,一眼都能看出不少住户家都加装了电锅炉。”

  一份由该小区业主与北京源屋曲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清晰记录着中央空调的开启时间:“冬季,11月15日至3月15日,夏季:5月15日至9月15日。7号楼设有中央空调系统,运行时间为8时30分至20时(不含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

  记者查看多份业主的电费账单发现,非供暖季时业主每月的用电量大致相同,但一到供暖季电费就猛增。一户业主家2022年11月电费为500余元,12月电费高达1400余元,“一到冬天,暖气是必须的。我平时都没怎么开电锅炉,就晚上开一会儿。稍微再用点就进3阶电价,电费太高了。”该位业主称。

  另一名业主告诉记者:“因为烧电锅炉的原因,每年1月份就会达到3阶电价,此后全年的电费都会按照3阶电价算,导致即使不在供暖季,我家每月的电费也在五六百元,如果按照正常1阶交的线元。”该业主算账称,电费太高主要是因冬季供暖,“自己补充采暖每月电费支出1000多元,还得掏3000多元的中央空调费,一个供暖季得近万元。”业主们呼吁,既然住房性质为住宅,“对于电采暖用户,相关部门能否给予峰谷电价优惠?”

  针对业主提出延长中央空调供暖时间等问题,该小区物业公司一工作人员回应称:“大楼是中央空调统一供暖,延长供暖时间会产生更多费用,业主可能无法负担整栋大楼的空调运行费用。”

  对于有业主已经弃用中央空调,希望免收中央空调取暖费的建议,该工作人员称,物业自接受管理委托时,便被要求以商业管理,“这是规定,不用也得交。楼内有几百户业主,不能因一户或几户不用就不收空调费。”但该名工作人员表示,她会向上级汇报业主们的建议,“但问题解决的希望不大。”

  针对房屋性质,记者查阅了由业主提供的多本不动产权证书。产权证书显示,贵都国际中心坐落于南滨河路27号院7号楼,用途为“住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自2004年3月7日起至2074年3月6日止,为70年产权。在“权利其他状况”一栏中,显示该住宅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总层数22层,地下2层,地上20层,竣工时间为2007年。

  业主们告诉记者,该栋楼用途为住宅,“可落户,孩子也可上学。入住时,物业公司的确说了中央空调运行问题,但如果不签物业服务合同,物业公司就卡着不让入住,所以我们才被迫签订合同,我们认为这供暖规定是霸王条款!”

  作为该小区开发商,北京华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栋建筑进行商业管理属于“有约在先”,“买房时业主们已经签字,我们是根据合同供暖。”

  随后,记者将业主们遇到的问题,一一向北京市和西城区的住建、发改、规自以及电力公司等相关部门询问,但均未得到妥善解决方案。

  据12345市民服务热线提供给业主的一份来自北京市发改委的回复,电价管理权限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的意见》,经区政府认定的城区煤改电分户自采暖用户,执行居民峰谷电价政策。其中,非供暖季统一执行平段电价0.4883元/千瓦时;供暖季(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平段电价相同,谷段电价为0.3元/千瓦时。自行安装改造为电采暖的居民用户,不执行居民峰谷电价。”

  针对贵都国际中心业主遇到的问题,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任晨光认为,贵都国际中心之所以出现供暖问题,很可能跟其早期开发商策划的楼宇用途与目的相关。现在业主可以通过召开业主大会,共同投票来决定供暖事项。

  任晨光说,该栋楼业主面临的问题,实际是小区物业管理问题。物业公司只是业主集体出钱购买的物业服务的提供方,如何供暖是属于业主共同管理的权利。该栋建筑产权证上的规划用途为住宅,一般认为,北京市住宅的供暖时间应按照《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如果物业公司或供暖公司因为楼宇的历史原因没有按照相关规定标准执行,业主可以通过召开业主大会的方式共同决定如何供暖。

  目前看来,该物业公司与业主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未约定服务期限,但这不意味着该物业公司为该栋建筑内的业主提供终身服务。《民法典》《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和法规赋予业主权利,只要召开业主大会,就可以就是否重新招聘物业公司,或是否同物业公司重新确定服务合同进行讨论表决。这都是法律赋予业主的权利。“业主行使法定权利,可以投票共同决定中央空调的运行时间和运行方式。”

  针对有业主反映若不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就不能入住等问题,任晨光指出,业主可以就该条款提出异议,“如果业主按照正常途径购买了相关房产,物业公司就无权阻止业主入住,如果物业公司阻拦,业主有权起诉物业公司排除妨害。”